新修农业法:守牢粮安 推进绿色与城乡融合
务农为本,关系国家大局。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农业法,新法自2027年1月1日施行。该法自1993年首次制定、2002年全面修订、2009年和2012年作过局部调整后,面对新时代农业农村的新任务和新形势,进行了系统性的大修。
修法旨在为乡村振兴和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法治支撑。首要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连续两年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体现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政策成效。新法明确国家实行以自给为主、立足国内、保障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并从保护耕地及其他农业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建立粮食安全监测与预警体系等方面,形成涵盖战略定位、产能守护、收益保障与风险防控的制度安排。此外,法律提出“大农业”“大食物”理念,强调粮食之外的肉蛋奶、果菜鱼、菌菇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也要同步保障,实现多元化食物供给。
绿色发展被写入新法核心内容。法律新增“农业绿色发展”专章,明确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向节约集约、低污染方向转变,鼓励推广节水、节肥和集约化种养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鼓励种养结合的循环模式。制度层面上,强调依法实施生态保护补偿,逐步完善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促进农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并满足人民对绿色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球友会
新法还着力推动城乡融合,促进要素双向流动与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提升城乡规划、建设与治理的衔接水平。对越来越多进城落户的农民,法律明确保障其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修订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在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意愿。法律还强调加强乡村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维护乡村社会和谐有序,持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法律改革紧扣时代需求与民生关切,为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和深化城乡融合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保障,有助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广大乡村新的生机与活力。